作者:未知作者
2013年7月15日中午,威斯康星州一名母親回家後發現,19歲的女兒傑西沒有醒來。 她的整個身體是青藍色的,冰涼。 脖子上、手腕上、腳腕上都是勒痕。 褲子全濕了。 警方到場後發現,她生前受到了多種傷害。 然後——兇手為她沖洗了身體,重新蓋上了被子,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。 現場沒有強行闖入的痕跡。 兇手是熟人。 傑西是個音樂天才。 大一就獲得傑出人才獎學金,在社區開了音樂課,不到兩個月就有28名學生。 她的夢想是在合唱團當40年指揮,用音樂改變世界。 案發前一天晚上,她剛在社區劇院完成了《屋頂上的提琴手》的女主角演出。 回家後她對媽媽說: 「派對上有兩個年紀很大的男人一直要和我調情。」 警方在傑西的日記本裡找到了這兩個男人的名字,逐一排查——但都不是兇手。 案件毫無頭緒。 直到隔壁鎮的警方打來一通電話: 「我們抓到一個公園襲擊案的嫌犯,他說他認識傑西。」
2011年5月3日,臺北萬華。 一名女子連續兩天聯絡不上姊姊,找鎖匠破門。 屋內瀰漫著血腥味和腐臭味。 主臥床上,53歲的牛靜華側躺著,皮膚發黑、身體腫脹,鮮血染紅了床單。 她的右手壓著一個白色枕頭,上面用血寫著三個字——「陳OO」。 現場門窗反鎖,沒有破壞痕跡,沒有打鬥跡象,沒有可疑指紋。 家中的值錢物品一件都沒少。 唯一不見的,是她的手機。 她是個低調的包租婆,名下有多處房產,每月租金超過10萬臺幣。 離異多年,獨居,長期洗腎。 枕頭上的「陳」字,讓警方很快鎖定她的前男友——陳騰弘。 他欠她錢,被黑道追債,案發前曾出現在她家附近。 但陳騰弘有不在場證明:案發當晚8點到9點,監視器拍到他人在10公里外的新北市中和區。 時間上來不及。 不是他。 那會是誰? 警方調閱案發地附近的監視器,發現一個詭異的身影—— 當晚9點27分,一名男子穿著黃黑相間的雨衣、戴著雨帽、穿著洞洞鞋,出現在鏡頭前。10分鐘後,他又出現了。 那天臺北沒下雨。 他為什麼要穿雨衣? 陳騰弘獲釋後路過影像分析室,看了一眼螢幕,脫口而出:「這應該是黃藥師吧?」
2007年9月15日,臺臺南化鄉小崙村。 一名農民回到老宅後院的池塘,發現水面上漂著一個灰色人形物。 撈起來一看,是個60歲左右的婦人,渾身腫脹,死亡多時。 還沒等大家喘口氣,池塘裡又浮上來一具遺體——就壓在剛才那具女性遺體的下面。 是個中年男人,打著赤腳,穿白襯衫、深色西褲。 身上沒有任何證件,在場村民沒有人認識他。 女性遺體很快被認出:柯玉梅,60歲,兩天前在自家芒果園附近失蹤。 她丈夫說,當時她聽到汽車聲,以為是鄉公所的人來勘驗颱風災情,騎著摩托車過去看——再也沒回來。 男人是誰?他為什麼會和柯玉梅死在同一個池塘? 法醫鑑定:兩人都是生前溺斃。但都有勒頸痕跡——也就是說,這是謀殺。 警方起初懷疑柯玉梅的丈夫。 他給妻子買過保險,是他說聽到汽車聲、是他說地上有車轍印。 但查來查去,保險早就失效了,夫妻感情也沒問題。 案子陷入僵局。 直到柯玉梅「頭七」那天深夜,一通電話打進警局。
2003年中元節第二天,臺南新化。 一名國二女生等不到媽媽來做早餐,打電話沒人接,和祖母回家查看。 四樓樓梯口的防盜鐵門鎖著,她用鑰匙打開,屋內的木門從裡面反鎖。 找鎖匠撬開後,玄關抽屜裡放著媽媽的高跟鞋和弟弟的球鞋—— 這兩雙鞋,媽媽從來不放進屋內。 浴室的門關著。 推開後,浴缸裡滿是水,一襲長髮漂浮在水面上。 媽媽身體已經冰涼。 弟弟不在浴室。 鄰居推開主臥衣櫃——6歲的男孩在這里。 母子倆都死了,死狀慘烈。 家中沒有貴重物品丟失,只有錢包裡的現金被拿走。 門窗沒有被破壞的痕跡。 現場的指紋都被清理過。 所有關鍵物證上檢測出的都是混合型DNA—— 當年技術不夠,無法鎖定兇手。 警方排查了上千人。 兩個月過去了,沒有進展。 母子墳上數月不長草。 媒體說:她們死得冤,在指責警方辦案不力。 專案組負責人回到現場,反覆檢查那個男童所在房間的衣櫃。 橫桿內側有一塊很小的汗漬——太小了,做不了DNA檢測。 但他做了一個推理:這塊汗漬在橫桿內側,如果是手抓上去的,不會在那個位置。 所以只能是額頭蹭上去的。 也就是說,兇手把頭伸進衣櫃,檢查浴巾有沒有綁緊。 衣櫃寬度只有65公分。 能把頭伸進去檢查的人,身高至少185公分,體重至少100公斤。 上千名關係人裡,只有兩個人符合。
英國格洛斯特市,克倫威爾街25號。 一棟普通的連排住宅,位於市中心,樓上有出租公寓,樓下住著一對夫妻和他們的孩子。 附近有咖啡館、有學校、有公車站。 1994年2月,警方在克倫威爾街25號這棟房子的花園裡挖出了第一根人類大腿骨。 然後是第二根。 第三根。 到最後,花園、地下室、浴室下方——總共12具遺骸。 每個受害者的遺體都被殘忍對待過,每個人都缺少手指骨。 這不是一間房子。 這是一個持續了二十年的謀殺工坊。 男主人叫弗雷德·韋斯特,女主人叫羅絲瑪麗·韋斯特。 他們是英國史上最可怕的連環殺手夫婦。 兩個破碎的人,在1969年相遇。 他27歲,她15歲。 她搬進他的拖車,照顧他的兩個女兒。 最初她對孩子很好,帶她們去採野花。 但幾個月後,溫暖消失了。 1971年,大女兒查爾曼——弗雷德的繼女——消失了。 羅絲瑪麗告訴鄰居:她的生母帶走了她。 但沒有人見過那個生母。 因為幾週後,她也消失了。 那只是開始。 接下來的二十年,他們以家庭為掩體,誘騙年輕女性——站街女、搭便車的、流浪者——帶進克倫威爾街25號。 1987年,希瑟·韋斯特失蹤。 父母告訴其他孩子:她離家出走了。 然後他們開了一個「家庭笑話」:「如果不聽話,就會像希瑟一樣,被埋在家中的花園露臺下。」 孩子們以為那只是玩笑,那不是。 1992年,13歲的露易絲告訴同學受到家人傷害。 警察來了,但開庭時,露易絲拒絕作證——她仍然想回家。 案件撤銷,夫婦被釋放。 但警察沒有放棄。 他們開始追查那個「家庭笑話」。 1994年2月,他們拿到了搜查令。 挖開花園的那一刻,一切改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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